文/黃麒達
說到拍照,不期然會想起一位有亮眼樣貌(我必須這麽形容,因爲她多半會接觸到這本刊物)、又與我同姓的女性友人。回看每張留有她倩影的照片,不難發現這位友人都會擺出幾乎相同的姿勢,以便讓自己成爲相中焦點。露出廣東人所謂的“四萬咁口”的笑容,再加上亮麗大眼睛,自然就能讓人留下印象。印象中,自己曾在許多那位女性友人也認識的朋友面前拍照時,特意模仿她的招牌笑容,以示調侃。心中其實有這麽一種疑惑:
“拍照罷了,需要笑得那麽夸張嗎?”
當然,很多人在拍照時,也笑得很夸張的。自己就是其中一個這樣的人。
這種可能是大家都會無意中表現出來的共同行爲,究竟可作怎樣的理解;不妨參考約翰·伯格的《觀看之道》。先揭露書中一些主要觀點:
“觀看先于語言。”
這是一個叫我震撼的論述,仿佛告訴我漢字如果是起源於圖畫的話,能否借助與這樣一種前衛的觀點的解說呢?實在讓我思考良久。的確,影像能夠承載的訊息實在多於文字,而影像與文字之間的關系,不妨依循書中的一些提示去理解——中世紀的人們對於地獄的理解,大概等同於我們現在對地獄的想象。被火焰充塞的地獄形象,原來可能源自與當時人們對於火灼的經驗,繼而構成地獄的具體形象。
或許扯遠了,到底人們在拍照時擺出固定姿勢的行爲,有何特別指示?這就必須先弄清楚我們對於拍攝行爲的理解了。或許我們都會有這麽樣一種錯誤的理解,認爲拍攝能夠把歷史定格下來,永作留存。然而,拍攝出來的照片不過祗是展示了一種觀看的方式,讓觀看者遵循照中提供的角度去詮釋當中的影像。每一次的取鏡,都是攝影者通過鏡頭在作出示範,要求後來的觀看者必須依循自己的視野去認知被拍攝之物。有了這一層認知,再來看書中其它有趣的觀點,就不難理解被拍者——尤其是女性——的種種行爲了。
“於是,女性把內在於她的‘觀察者(surveyor)’與‘被觀察者(surveyed)’,看作構成其女性身份的兩個既有聯系又是截然不同的因素。
她必須觀察自己和自己的行爲,因爲她給別人的印象,特別是給男人的印象,將會成爲別人評判她一生成敗的關鍵。別人對她的印象,取代了她原有的自我感覺。
男性則先觀察女性,才決定如何對待她們。結果,女性在男性面前的形象,決定了她所受的待遇。爲了多少控制這一過程,女性必須生來具有這種控制力,并使它深入內心。”
倘若認同以上書中的觀點,那麽女性(指懂得上鏡的女性)可能在潛意識中,早就已經清楚拍攝這種行爲,究竟體現了怎麽樣的真實意義。她們知道後來的觀看者,祗能夠依固定的視角去看待被拍攝出來的照片,所以懂得展現自己最有自信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她們的眼神永遠懂得對焦,仿佛就在和後來不知名的觀看者有深刻的眼神交流。當然,攝影者似乎也有了一定的共識,認同了許多被拍者的姿勢,好像以後的人祗能夠從同樣的表情去理解現時不同的人。
書中又把著名油畫中的裸體女性,和一名現代裸體模特兒的照片并列,讓讀者清楚的意識到,畫中及相中的女性,其眼神是一致的。兩者都把眼神對焦,好讓與後來的觀看者的眼神對接上來,達到取悅的效果。換句話說,許多著名的油畫,尤其是畫了裸體女性的那些油畫,與現代色情刊物上的裸體女郎,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并無高低之別。問題就出在眼神那裏。
需要說明的是,此文中的許多觀點,都是筆者自己的延伸,因爲這本《觀看之道》可是一本感覺上圖畫多過文字的書籍,觀點獨特,容易讀完,但要怎樣消化,則考驗功夫了。先借此書說明一些有趣的觀點,以便借此帶出一些下次將會推介的,研究色情文化的書籍。最後,先再次向那位同姓的女性友人道歉,相信她看到本文的結論時會被氣炸。下文再續。
圖書資料:
[英]約翰·伯格著,戴行鉞譯:《觀看之道》,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
[英]約翰·伯格著,吳莉君譯:《觀看的方式》,臺北:麥田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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