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8, 2009

讀弗羅姆《愛的藝術》


雲來雲去 陳文輝

弗羅姆是美籍德國猶太人,二十世紀一位相當活躍和多產的人本主義哲學家及社會心理學家。這本《愛的藝術》於1956年出版,1987年被譯爲中文;與《逃避自由》(1941)和《爲自己的人》(1947)相輔相成地表述了弗羅姆的人性論,也是弗羅姆諸多作品中最暢銷的著作,有著相當廣泛的影響。

現代關於愛的作品非常之多。以愛爲主題的各類作品,從通俗的“專論”、小說,到歌曲、電影等,其數量之多,種類之繁,足以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給。而“愛”作爲一個重要的文藝主題,也是無數文學和藝術作品致力描繪的對象。但若撇開上述的通俗作品和文學經典的話,對於“愛”這門學問系統的、客觀的專論卻出奇地少。而就筆者所知,關於愛,像弗羅姆這本建立在完整的人性論及敏銳的社會觀察的基礎之上的專論,說它是鳳毛麟角也不夸張。

弗羅姆在本書中提出“愛是一種藝術”的觀點。弗羅姆認爲,現代人並非因爲不重視愛而導致了對愛的不了解,而是由於現代人沒有意識到愛作爲一種藝術,是一種需要知識和努力的積極活動。弗羅姆指出現代人忽略了“愛的問題”而過分重視“被愛的問題”、忽略了培養“愛的能力”而過分重視選擇“愛的對象”、忽略了“愛的永恒狀態”而過分重視“愛的最初體驗”。這就導致了現代人的一種錯覺:“愛是沒甚麼可學的”。對於弗羅姆而言,人生的問題是要擺脫從自然界獨立出來以後衍生出的孤獨感。有四個互相依賴的基本因素(關心、負責任、尊重和了解)所構成的愛,是擺脫孤獨感最成熟、最健康的方法。

《愛的藝術》談論的並非衹是狹義的男女之間的情人之愛,同時也討論了父母之愛、同胞之愛、自身之愛和上帝之愛。其中尤以父母之愛和自身的愛最見其理論特色。在弗羅姆的觀點裏,典型的母愛和典型的父親愛是大不相同的;並認爲前者是無條件之愛,是不可習得,不可創造的;而後者則是有條件的愛,是需要以服從而贏得的。弗羅姆在此基礎上繼承並發展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分析了父母的愛對孩子人格發展的影響。關於自身的愛,弗羅姆也有其獨到的見解。弗羅姆認為一個善於愛人的人,也必然善於愛自己,自私自利與自愛是不相同的,實質上是截然相反的事情。這一觀點與馬斯洛等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的研究結論是一樣的。

另外,筆者必須指出,弗羅姆雖在第四章中集中討論了愛的實踐問題,但弗羅姆著墨不多,衹是申論了培養愛的能力的一些建設性意見。弗羅姆深信,愛的實踐和其他領域的實踐一樣,是不能說得太多的。本書絕非市面上那些一步一步教讀者去“愛”的傻瓜指南。如果對本書的內容有著這樣的期待,那麼讀者肯定大失所望。

初讀弗羅姆這本半個世紀前寫成的著作,筆者的第一感覺就是意外地親切。這本書沒有讓活在半個世紀之後的筆者感到有任何的代溝或落伍,反而處處是能引起讀者共鳴的觀點和分析。除了這意外的親切,筆者也覺得意外地清新。弗羅姆的論述,平易近人而深入淺出,並沒有太多哲學家式的術語。以上兩點都讓筆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筆者認爲,本書對愛嘗試作出了盡可能清晰的說明和分析,但愛的神秘性並非本書所能道盡,恐怕也是語言所不能道盡的。本書之理論,實有待讀者以生活去印證;而本書留白之處,也有待讀者在生活中去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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